唐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日期:06-18
为切实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改善公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启用2处公路治超电子称重检测设备,本系统经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5年7月15日零时起。
二、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地点:
1.S233唐河县毕店镇杨家柳非现场执法点K477+66M
2.G312线唐河县桐寨铺镇赵庄(西向东)非现场执法点K1057+298M
三、检测抓拍内容: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驶公路行为。
四、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GB1589-2016)
五、在唐河境内被电子称重检测设备检测抓拍确认违法的超限运输车辆,在规定期限内,可到唐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友兰大道东段55号)案件处理中心接受处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联系电话:0377-68516938 0377-68516939。
特此公告。
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