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 婷
“听孩子妈妈说,孩子最近身体和情绪恢复得都很好,学习成绩也进步了。”“太好了,真是个好消息。”近日,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侯童,通过电话回访慰问了女孩陈某的妈妈,听到孩子逐渐走出阴霾的好消息,检察官们悬着的心也轻松了很多,纷纷露出欣慰的笑容。
陈某和华某(女)、李某(女)均年满14周岁,是市某中学的同班同学。今年2月18日,华某因为上学时的琐事记恨陈某,叫上李某、王某(男,16周岁)约陈某到网吧玩耍,凌晨2时许陈某想回家时,三人将陈某推到网吧旁的小道内进行殴打、凌辱,并拍摄现场视频传播给其他同学,使陈某身心遭受巨大伤害。华某和李某因未满16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4月12日,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7月25日,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判决虽然已结束,但办案检察官通过调解了解得知,由于案件性质恶劣,被害人陈某身心创伤较为严重,两名欺凌者华某和李某一直态度恶劣,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该案所反映出的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教育方面也存在一些疏漏。显然,追责不是终点,更重要的是救助、帮教和预防。
为了帮助陈某早日走出身体和心理的创伤,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该院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方案,针对陈某制定了一系列多元化综合救助措施。
该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对陈某进行心理测评,医生诊断其被伤害后举止异常,属于急性应激反应。心理咨询师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家庭关系、同学关系等问题引导她敞开心扉,放下心理包袱,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
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陈某家经济比较困难,之前其家人常年在外地打工,案发后,因回乡照顾陈某,经济来源中断,生活更是陷入困顿。该院积极为陈某申请了7000元司法救助,缓解了经济压力。
同时,该院对陈某要求华某、李某和王某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支持起诉,帮助陈某提供被侵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法院做好双方调解工作,最终三名侵权人共同赔偿陈某5万元。
本案中,华某是欺凌事件的始作俑者,李某是积极参加人。案件发生后,二人态度嚣张,一直不肯认错。检察官积极对二人进行教育引导、谈心谈话,通过循循善诱,二人最终转变了态度,庭审中诚恳地向陈某及其母亲表达歉意。
同时,该院在办案中发现,实施欺凌行为的三名未成年人均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情况,故向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承担教育、监护责任,并组织涉案家庭到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协同区妇联家庭教育专家,对涉案家庭进行家庭教育分析和指导。
该院还多次走访当事人所在学校,督促学校完善校园管理机制、健全防治校园欺凌相关机制、强化学生法治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学生纠纷和安全隐患,并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报告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在校师生1500余名接受警示教育。
鉴于涉案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涉案网吧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网吧经营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接待未成年人时完善记录备案、安全巡查等措施,从源头上守好安全关,助力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安全。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