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聂传青 郭 贝
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在开展“六一走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周之际,5月29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携县妇联、县教体局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暨“雏菊·守护”普法宣讲活动,为该校八年级1000余名师生送上干货满满的节日“法治大礼包”,共同为未成年人打造“安全之基”,筑牢“守护之墙”。
“现在开庭!”在庄严的法槌声中,一场“零距离”“全景式”观摩庭审活动正式开始。随着公诉人宣读公诉书,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细节逐一展现。被告人唐某在明知对方利用对公账户从事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办理一套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为网络信息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3500元,涉及诈骗案件3起,涉及被诈骗资金30万余元。整个庭审活动庄严肃穆、张弛有度,同学们听得认真专注,现场一片肃静。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院根据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其具备的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伏法。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吗?刚才接受审判的被告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内乡县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郭磊当场以案释法,为学生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郭磊以平易近人的态度和朴实而不失专业的用语,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围绕帮信罪的构成要件、电信诈骗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等问题,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教育引导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莫为“蝇头小利”或者所谓的“闺蜜情谊、哥们义气”,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我很美好,与任何异性无关……”随后,郭磊以《女生如何保护自己》为题,为女生们送上了一堂专属法治课。结合初中女生青春期成长发育阶段特点,用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怎么办等方面内容,帮助在校女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