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晶雅)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处罚通知书》,有效敦促有协助义务的单位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助力破产重整企业修复信用。
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汽配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已经接近尾声,负责该企业破产重整工作的管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某银行,要求注销重整前企业在该银行开设的账户,该银行以某汽配公司为某公司的保证人,某公司该笔贷款已逾期且未结清为由不予销户,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协助执行申请。
为敦促其尽快协助办理销户,该院向某银行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要求其五日内履行协助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实质罚款。收到《预处罚通知书》后,某银行立马主动与法官及管理人联系,并协助办理了销户手续。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