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
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告
63155218
遗失声明
△鼎美净水机销售部的营业执照正本遗失,注册号:411302618234258(1—1),声明作废。
△镇平县公安局的法人证书原件遗失,证号:11411324006037509N,声明作废。
△张店镇阳光小学的财务章遗失,声明作废。
△张店镇阳光小学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河县张店镇支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遗失,账号:941004010087476690,特此声明。
△杨先锁的卫校毕业证遗失,证号:17950333,特此声明。
△尹紫琴2018年8月1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R410712997,声明作废。
△南阳赊店酒乡小镇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郊乡酒业大道东侧、嵩山路北侧不动产权证(证号:豫20210002295)遗失,声明作废。
△葛闯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遗失,证号:20074115330000171,声明作废。
△孙建波的儒林商都C区9号楼1单元2501室房款收据(票号:7809538,金额:228192元,开具日期:2017年4月19日)遗失,声明作废。
△徐恒晓(身份证号:41132419931120383X)遗失儒林商都文华苑B11—1603装修押金收据(编号:SDSK2023020204,金额:2000元),声明作废。
△南阳市卧龙区路产路权保障中心的开户许可证遗失,证号:J5130005095901,声明作废。
△王瑾瑶2016年3月12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出生证编号:P410899932,声明作废。
△张松稳(身份证号:412901196212253036)不慎将郑州旭辉博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悦城2号院5号楼2单元2503号商品房的首付款收据(票号:0009956,金额:247591元)遗失,特此声明。
△刘金梅的鸭河快速通道项目蒲山镇人民政府区域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遗失,声明作废。
△刘金成的鸭河快速通道项目蒲山镇人民政府区域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遗失,声明作废。
△张群东(身份证号:65010219571010005X)不慎将中达明淯新城B区16号楼1—601室的办证费收据(票据号:ZDMYXC017943,金额:4772元)、大修基金收据(票据号:ZDMYXC017945,金额:7496元)遗失,特此声明。
△周崟峤(身份证号:411327199803170017)将正联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开具的3—1503四张收据(购房款红联收据票号:0005956,金额:43941元,开具日期:2022年1月10日;代收维修基金款红联收据票号:0008356,金额:1137元,开具日期:2022年1月10日;代收办证费红联收据票号:0005981,金额:11164元,开具日期:2022年1月10日;购房款红联收据票号:0007922,金额:150000元,开具日期:2022年1月29日)遗失,声明作废。
△张小荣(身份证号:411303197609224528)2016年3月21日在南阳市新华城市广场A4-54店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号:8228676,金额:3000元)遗失,特此声明。
△李娜(身份证号:412901197002154624)的万家园华鑫苑9#-5-2东户(含地下室)购房收据7张(收据号:0019783,金额:226588元;收据号:0019787,金额:2400元;收据号:0019786,金额:2400元;收据号:0019784,金额:4532元;收据号:0019785,金额:11329元;收据号:0007652,金额:17320元;收据号:0007653,金额:386元)原件遗失,声明作废。
公告
姚国富:
因养老金发放问题需与你取得联系,但你所留的联系电话为空号,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你。现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卧龙区社会保险中心(卧龙区七一路777号,联系电话:0377-63186990)处理相关事宜。
当事人身份信息:姚国富,身份证号码:412901****4536,原工作单位:南阳市第四小学校
南阳市卧龙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3月26日
公告
依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的通知(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南阳荣德置业有限公司,桂园小区,房号:2#号楼1单元804号,合同号:2201291083,合同声明作废。
南召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公告
依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予以合同信息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河南月皓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正翰林院项目:3号楼1单元102户,合同号2401333028,合同一式6份。
南阳煜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君悦华府项目:8号楼2单元1401户,合同号2401331934,合同一式1份;8号楼2单元601户,合同号2401331935,合同一式1份。
镇平县中昊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玖隆府项目:10号楼1单元 1803户,合同号2301327444,合同一式6份。
镇平县房产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