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12-15
(上接06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9X3HA202312020065南阳市南召县东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强行在山地和耕地上取土;在线数据与运维联合造假,非法排污;扬尘大,给附近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南阳市南召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强行在山地和耕地上取土”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过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实地调查,“在耕地上取土”不属实,“在山地上取土”属实。经勘测,该公司取土位置位于厂区后方山坡东北方,挖方取土位置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存在非法取土问题。 二、关于“在线数据与运维联合造假,非法排污”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第四方运维公司对该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监督性检查,该公司在线监测系统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查阅该企业2023年4月10日、10月30日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比对两次监测结果与同日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数据造假问题。该公司是重点行业绩效分级D级企业,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该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4日23时停窑;调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污染因子排放值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不存在非法排污的情形。 三、关于“扬尘大,给附近居民造成严重影响”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虽已停产,但停产前生产的成品砖在运输过程中车辆未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存在道路扬尘问题。同时该企业厂区东侧山坡上取土点与原料库之间存在一条未经硬化的土路,取土运输时易产生道路扬尘问题。部分属实一、对南召县东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山地违法取土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修复复垦。 二、加强厂区地面清扫洒水,对进出车辆车轮冲洗,减少道路扬尘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一步整改方案。 一、针对该公司非法取土的违法行为,南召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督促该企业针对违法取土点制订修复方案,根据原土地类型,限期复垦。 二、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督促企业加大对厂区地面及门前道路清扫洒水力度,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降低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阶段性办结无10X3HA202312020068方城县嘉和矿业有限公司对清河镇大谷庄村回风山组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存在破坏耕地、暴力强拆的违法行为。南阳市方城县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方城县嘉和矿业有限公司对清河镇大谷庄村回风山组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破坏耕地”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清河镇大谷庄村回风山组周围仅有该公司K2矿体,矿区范围内无耕地。2020年12月,在K2矿体准备开采前期,该公司在K2矿体杨集镇境内存在毁林修路行为,方城县林业局对其进行了处罚。K2矿体目前已开采区域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未到终了平台高度,尚无法进行复垦,现场已按要求进行了临时性覆绿,但树苗成活率不高,覆绿效果差,对回风山组周围环境造成破坏。2022年该企业未批先建,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用地手续已补办。2023年12月4日,经对该矿权范围周边所有耕地进行排查,发现在其采矿权范围内中部修建焦唐高速(汝方段)占用矿区内及周边已报获批耕地15.9亩,已落实进出平衡,“破坏耕地”不属实。12月4日,方城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时,回风山自然村耕地未在开发利用方案的开采范围内,未发现破坏情况。 二、关于“暴力强拆”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5月,在农村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根据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论,清河镇大谷庄村回风山居民点15处(实际常住3户)整幢危房均需拆除。拆迁前,清河镇政府就房屋拆迁工作及补偿标准多次进行宣讲,按照补偿标准逐户进行清点核对,将清点结果进行司法取证后,将房屋拆除补偿款逐一汇入被拆除人的银行账户。但个别农户收款后拒绝配合,方城县清河镇政府对拒不配合者实施了强制拆除。“强拆”属实,但是依据国家政策实施的政府行为,不是方城县嘉和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的行为,与其也没有雇佣关系,不存在“暴力”行为。部分属实向群众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消除群众担忧,保障拆迁群众切身利益。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临时覆绿树木成活率不高问题,督促企业加强维护,及时对死苗进行补栽。 二、危房拆除后,原常住3户已经妥善安置。方城县政府2023年8月已批准回风山组拆迁群众统一安置在清河镇周庄村小周庄自然村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已经完成,正在收集农村宅基地审批资料,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争取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审批手续。12月8日,清河镇政府走访拆迁居民并告知安置规划,群众表示满意。 三、针对拆迁安置问题,方城县政府已责令清河镇党委、镇政府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消除群众担忧,并推进落实拆迁居民的安置工作。阶段性办结无11X3HA202312020047 1.南阳市镇平县工业路与玉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星港美邻河畔小区西门外道路路面未修理,扬尘满天飞。
2.小区1号楼2单元和2号楼2单元楼下,有人私挖两个化粪池,并用塑料草坪覆盖。小区西门垃圾堆放无人处理,异味巨大。
南阳市镇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小区西门外道路路面未修理,扬尘满天飞”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小区西门外实为空地,规划有市政道路,暂未纳入建设计划;前期在西门外区域业主堆放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刮风时会出现“扬尘”现象,小区物业已于2023年11月26日在小区西门外空地铺设砂石,优化环境、抑制扬尘,扬尘问题已解决。 二、关于“小区1号楼2单元和2号楼2单元楼下,有人私挖两个化粪池,并用塑料草坪覆盖”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所反映的两个化粪池实为附近两家餐饮店在物业公司要求下修建的沉淀池;因第一批举报后,物业公司初步采取将沉淀池用水泥板密闭并进行黄土覆盖的临时措施,未及时做好小区居民沟通解释工作,造成群众重复举报。再次接到举报后物业公司将沉淀池整改情况在小区张贴,已做好解释,业主对整改效果较为满意。两个沉淀池并非是被黄土掩盖表面用塑料草坪覆盖,而是彻底填平不再使用。 三、关于“小区西门垃圾堆放无人处理,异味巨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处垃圾中转站系物业公司建设,由于物业公司清运不及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过多。部分属实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西侧空地实施清洁化管理,对小区西门口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确保两处已被填平的沉淀池不再使用,同时做好小区居民解释工作,避免再次举报。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办结。 一、对小区西侧空地实施清洁化管理,在小区西门外空地铺设砂石,优化环境;同时张贴卫生管理公示并加强监管,严防随意倾倒垃圾,保持小区西门外空地整洁卫生。物业公司就垃圾问题在小区张贴情况说明,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并开展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二、目前两处沉淀池均已填平、复原,不再使用;两家餐饮店已重新安装污水管道,在洗菜池安装过滤网,过滤后的餐余垃圾先由餐饮店专用容器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天冠南阳纤维乙醇有限公司制作沼气。过滤后的废水直接排入小区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新晟中水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物业公司就沉淀池问题已在小区张贴情况说明,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并开展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小区业主表示满意。 三、小区西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已清运完成。物业公司在小区各单元楼下设立了生活垃圾收集箱,并做到日产日清。已办结无12X3HA202312020016南阳市唐河县城郊乡前洼村东南角堆放一大片的建筑垃圾常年没清理、未覆盖,严重影响我村村容村貌,与乡村文明不相符。南阳市唐河县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对举报区域现场勘查,在前洼村东南角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堆放。经走访周边群众,前洼村东南角一直未堆放过建筑垃圾,“唐河县城郊乡前洼村东南角堆放一大片的建筑垃圾常年没清理、未覆盖”不属实。经排查,前洼村西北角打谷场堆放有红砖头和渣土等大片建筑垃圾,占地约100平方米,系本村村民张*强在2023年4月份临时堆放,用于自家建房和垫道路。有大片建筑垃圾“影响我村村容村貌,与乡村文明不相符”问题属实。部分属实将村西北角打谷场堆放的红砖头和渣土等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严防垃圾乱堆乱放。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 12月6日已将村西北角打谷场堆放的红砖头和渣土等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完毕。同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已办结无13D3HA202312020007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赵中铺大队王油方二组,有一无名养猪场(十几头猪),臭味大。南阳市唐河县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举报反映的“无名养猪场”场主是孙*奇,属规模化以下养殖户,现存栏生猪8头。经核查,现场有臭味。养猪场采用干清粪工艺,每天将产生的猪粪便、污水直接拉走用于自家农田综合利用,未建设粪污收集池。该养殖户西边、北边距离居民住宅1米,东边、南边距离居民住宅3米,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2023年12月3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猪场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经检测,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厂界标准值。属实建设粪污收集池并加盖封闭,及时清运收集池中粪污,规范还田消纳综合利用,减轻臭味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 该养殖户已建成1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并加盖封闭,对产生的粪污日产日清,同时对猪舍和收集池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桐寨铺镇政府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经走访周边群众,周边群众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已办结无14D3HA202312020036南阳市宛城区姜营街道姜营村,不清楚是哪个施工方在2015年违规占用200多亩耕地,修建博物馆。南阳市宛城区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在“姜营村修建博物馆”属实,修建的是南阳市博物馆。“违规占用耕地”不属实。南阳市博物馆是南阳市重点文化建设项目“三馆一院”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三馆一院”项目所占土地之前为姜营街道姜营村集体所有土地,2014年12月31日由省政府批准项目建设征收,变更为国有用地。2015年9月7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含南阳市博物馆和南阳市图书馆两个场馆,使用权面积折合153.28亩。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单位,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部分属实对群众进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并做好解释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于2023年12月4日办结。 南阳市博物馆用地手续合法,不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已办结无15X3HA202311260024南阳市内乡县桃庄河村薛浩在“丹江口水库保护区”内开办养猪场,排出的粪便严重污染丹江口水库水源。南阳市内乡县水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内乡县桃庄河村薛浩在‘丹江口水库保护区’内开办养猪场”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件反映的“南阳市内乡县桃庄河村薛浩在‘丹江口水库保护区’内开办养猪场”实为内乡县桃溪镇薛*家庭农场,经现场核实,该场不在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距离丹江口水库18.6公里。 二、关于“排出的粪便严重污染丹江口水库水源”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场配套有治污设施和消纳林地。2021年以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日常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该场粪污直接外排。2023年12月3日,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均未发现该场有粪污直接外排现象。不属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管,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引导,持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确保该养殖场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 内乡县督促相关部门监督该养殖场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杜绝粪污直排,进一步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该养殖场守法经营。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