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宛城区万裕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处非工作安排,现需对该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进行核对登记,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2016)豫1303刑初515号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核准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三、登记核准地点:独山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伊盛园饭店一楼。
四、登记程序
1.集资参与人本人持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登记表、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核准登记(身份证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在一起,空白处写明本人手机号)。
2.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到场办理并签订承诺书;有多个继承人的,继承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当中的一个继承人到场办理并签订承诺书。
3.如有其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宛城区处非办 0377-63599939
仲景街道办事处 0377-63778018
南阳市宛城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万裕案件工作专班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