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16-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废公告
日期:10-25
2016年3月25日,我公司竞得位于医圣祠路以北、温凉河以东区域的G2016-13号宗地,该宗地出让面积2174.4㎡(3.26亩),同年4月12日,我公司与原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编号为411300-CR-2016-0182-162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113002016B00561)。
现因医圣文化园项目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公司与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订立G2016-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协议》(合同编号为411300-CR-2016-0182-16251-01),自该协议生效后,原G2016-1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废。
特此公告。②8
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