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学进
高新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促进轻微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感谢检察官不厌其烦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解,这样的结果,我们非常满意。”近日,高新区检察院向王某宣告不予起诉并再次开展释法说理,王某、李某及双方家属向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感谢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从轻处理。
2023年某日,环卫工人王某清理完负责区域垃圾,李某推着电动三轮车前来倾倒垃圾,王某当即向李某表明,上级部门马上要来检查,让李某等检查验收后再倾倒垃圾,李某不同意,随即两人发生冲突,从开始的争吵、对骂、推搡到大打出手,最后周边围观群众报警。经鉴定,李某的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高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研判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案情并不复杂,重在刑事调解。该案前期已组织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始终难以达成一致,因未签订赔偿协议,李某没有得到赔偿,要求依法严惩王某,并表示如不严惩,将通过信访途径解决问题。
检察官没有“一诉了之”,而是用心用情办好“小案”。为进一步缓解双方恶化的关系,化解案件信访风险,检察官将践行“枫桥经验”化解双方矛盾、促进双方和解作为该案主要工作方向。
为“检开心结”,让法律有温度,检察官经过反复讨论斟酌,制订了工作预案,并紧锣密鼓地开始了调解工作。检察官先后联系社区、司法和派出所等单位,耐心细致地了解双方家庭情况、王某平时表现及调解工作难点,并邀请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袁某,实地到王某家中走访其家属,进行释理说法,并转达了王某本人的赔偿意愿,其家属表示会尽全力赔偿,以减轻王某的罪责。同时,检察官也了解到王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孩子尚小,收入微薄,赔偿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
检察官又前往被害人李某家中,了解他们对赔偿等方面的诉求,告知李某对此类轻伤害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符合司法政策要求,并为其客观分析进入审判阶段的刑罚和可能获取的赔偿数额,从法律政策上晓之以理,希望能考虑王某家庭困难等情况,适当降低赔偿金额。
其间,检察官多次与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和人民调解员商讨研究方案,最终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后,“坚冰”融化了,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王某赔偿8万元给李某,李某出具了谅解书并表示不再上访。
考虑到王某已真诚悔罪并赔偿到位,取得了被害人李某谅解,情节轻微,本着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促进诉源治理,实现社会内生稳定,最终,高新区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了不予起诉处理。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