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岳 冰 杨彦杰)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沙堰法庭圆满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有力化解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马某受雇于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工作时右手被机器轧伤。马某诉至法院,请求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并非不愿意赔偿原告马某损失,只是不认可原告马某的九级伤残鉴定。法庭组织双方重新选择鉴定机构,经鉴定,原告马某构成十级伤残。承办法官遂在此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法院及时将被告某新材料科技公司资产进行解封,被告在解封后及时将赔偿款全部赔付到位。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