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杨春雨 王佳宝)日前,新野县检察院开展法律文书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要求民事检察部门加强文书制作与审核,严把法律文书质量关。
新野县检察院聚焦三个导向,以推动法律文书常态化提升为契机,促使全体干警不断提升文书写作水平,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强化目标引领。成立法律文书常态化提升工作专班,以最高检法律文书为样本严格规范文书撰写标准,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题培训3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评优”为引、“评差”为重,将评选结果作为业务考评的指标之一,同时针对评选发现的瑕疵、不规范问题进行点评讲解。聚焦常态长效。发挥案管部门业务监督管理职能,对法律文书质量实行动态监督,对文书制作长期不规范、多次出现低级错误的干警进行点名通报。②5
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本报讯 (通讯员胡 皓)日前,卧龙区检察院结合全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抓学习强党性、抓纪律强作风、抓业务强效能“三抓三强”专项活动。
突出学习为先的导向,激励督促勤学苦练强本领。要求落实到高质效办案监督中,推进党建与业务、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引导干警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办案、服务发展、司法为民全过程。突出纪律为要的导向,激励督促工作转变严作风。以六大专班工作为载体,做好检察人才培养,同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效能为王的导向,激励督促追求卓越挑重担。牢牢把握“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强办案监督主业。②5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宁 森)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南河店法庭高效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同时助力优化了营商环境。
被告南阳某厨卫用品有限公司欠原告杨某、华某、王某35万余元货款未付。南河店法庭法官承办此案后,经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此案为涉企纠纷,本着立足审判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对涉企纠纷能调则调、快审快结的原则,采用调解方式化解此案,这样既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又能最大限度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成令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同时也能降低诉讼成本和减少“诉累”。
法官经过与原告、被告双方的反复沟通,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意愿后,针对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倾情、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给予被告公司较为宽松的还款时间,纠纷在短时间内得以高效化解。②5
成功化解股权纠纷案
本报讯 (通讯员王晶雅)近日,西峡县法院拓宽办案思路,深入剖析矛盾根源,采取治标更治本的方式,成功调解了李某与西峡某公司的一系列涉公司纠纷案件。
2022年底,原告李某通过诉讼确认了自己在被告某公司的股东身份,但因与被告公司另两名股东的持股占比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管理部门未能对原告李某的股东身份进行工商登记。于是,李某于2023年5月向法院分别提起了股东知情权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确认股东资格纠纷三起诉讼,被告公司也于同月向法院提起了对李某股东出资纠纷的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四起诉讼法律关系复杂,如果逐一开庭审理,不仅用时较长,而且股东之间的纠纷久拖不决还可能使公司陷入诉讼泥潭,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遂一边按照正常审理程序继续跟进,一边与涉案各方电话沟通,力求了解各方背后诉求,促进各方解纷共赢。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愿意尽快将出资额差额补缴,而其他股东和公司也愿意配合李某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困扰各方的根本矛盾得以妥善处理,公司的经营僵局也得到彻底化解。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