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根在理念、本在治源、重在机制、要在落实”的基本要求,深刻理解和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办信办访新办法、新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抓实“件件有回复”
加强监督纠错
按照最高检2019年提出的“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要求,该院通过制定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办法,印发群众接待流程规范,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增强接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构建群众来信、来访、网络、来电四位一体信访接待方式,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诉权。三年来,该院接收的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规程答复,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认识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检察机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的务实之举。进一步落实首次办理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着重调卷审查、听取当事人意见,提高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能力。着重推进矛盾化解。2020年以来,该院已办理申请立案监督案件21件,改变公安机关原决定1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分流民事申诉案件17件,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因案致困的困难群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67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1.4万元。
个案深入剖析
类案全面审视
针对某一类案件信访来访多发问题,结合处理经验,对突出信访矛盾化解中存在的原案文书不规范、未全面取证等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启动反向审视机制,依法向侦查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贯彻和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也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处理是否有利于挽回被害人损失、平息对立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被害人的沟通,及时了解被害人诉求,在不泄露案件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向被害人通告案件办理进度,受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重要诉讼活动,依法告知被害人。同时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规范案件办理及风险防控办法,加强新时期公检法良性沟通,将风险防控前移,避免滋生新的信访风险。
强化源头治理
解“法结”更解“心结”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排查化解和有效预防管控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风险,做到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和诉源治理同步开展、一并推进,对涉稳风险隐患,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最大限度把信访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制止在行动之前。
2020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开展5轮次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信访风险案件23件,并按照不同风险等级依法作出处理,确保了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涉检察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树立“全院一盘棋”工作理念,强化部门协同意识,建立全院协调处置化解信访机制。对发生在婚姻、家庭、邻里等之间的诉中轻伤害案件,控申部门及时将信访材料移送刑检部门。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背景、犯罪手段、后果、当事人之间关系等多种因素,分析矛盾症结,动态评估当事人心理状态,融释法说理于接访、听诉,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办案过程中。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工作,注重从来信来访中查找问题、改进工作,避免因相同问题产生新的信访。定期对来信来访案件结构、呈现特点开展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切口,对外借智,每周定期开展“检察官+值班律师+心理咨询师”联合接访,邀请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搭建情绪疏导、释法说理、多元化解的平台,值班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发挥各自专业、中立优势,立足事实理由和信访诉求,面对面与当事人交流意见,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为群众解“法结”更解“心结”。
2023年以来,该院接收群众来信33件,办结30件,接待群众来访126人,接收群众网络信访21件,司法救助39件,发放救助金15.7万元。通过能动依法履职,建立反向审视等机制,坚持践行“枫桥经验”,多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为平安卧龙建设贡献了强大的检察力量。②6
(王 璐 王师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