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志强辞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