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牛凌云
“妻子公益岗一个月有几百元的收入,两个孩子学习也很努力,俺的家庭生活已经走上了正常路子,多亏了你们,要不然俺真不知道这日子该怎么往下过。” 6月20日,唐河县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再次来到上屯镇高庄村村民曹某龙家中,对司法救助对象曹某龙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回访,坐在轮椅上的曹某龙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一个劲儿地道谢。
2022年11月21日,唐河县上屯镇高庄村村民曹某龙驾驶三轮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使车辆受损,曹某龙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经交通警察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曹某龙无责任。
“这条案件的线索是运用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得到的。我们将曹某龙基础信息与乡村振兴局和医疗保障局的数据资源进行比对、碰撞,发现曹某龙系建档立卡脱贫户,刚刚脱贫,医保信息显示有大额支出。”办案检察官徐志峰介绍,经过大数据碰撞后,发现曹某龙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主动联系曹某龙,告知他到检察院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办案检察官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及群众座谈,了解到曹某龙因车祸造成高位截瘫,其妻子常年生病,一个儿子上高中,女儿上小学,曹某龙因车祸花费医疗费60多万元,他的母亲因承受不了家庭的突然变故服毒自杀。且案发后,张某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2023年1月,该院收到曹某龙的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曹某龙救助3万元。同时发挥多元立体救助机制作用,建议民政部门发放临时救助金5000元,曹某龙所在镇、村为其妻子安排了一份公益岗工作,使其家庭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去年10月,唐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些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因被告人死亡或者经济实力不足,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导致部分被害人因巨额医疗费用致贫、返贫,这些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不了解国家政策,较少到政法部门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已救助的司法救助对象中,一部分群体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条件但并未纳入该群体,仅靠司法救助资金只能救急,难以解困。这些现象导致司法救助案件呈现个案化、碎片化。
对此情况,该院积极探索救助领域数字化,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建立大数据+司法救助模型。该模型设置监督点三个,对七类重点涉案群体进行筛查,系统自动抓取涉案被害人数据要素,聚焦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职工、重症患者等重点群体,整合检察、民政、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公安线上数字资源。通过数字模型,将涉案人员信息和返贫监测对象等七类重点人群进行比对,筛选涉案困难群体信息,形成司法救助人员线索清单,并按照关联七类重点人群情况进行蓝色、黄色、红色预警推送。对红色预警人员信息与当地社区村委对接,核实涉案被害人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案件赔偿等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对黄色预警人员信息符合相应群体条件而未被纳入该群体的,将信息反向推送给相关部门,并协助司法救助对象办理相应群体手续;对蓝色预警人员未纳入低保的四类人员信息推送给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四类特殊群体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畴,以司法救助的双向履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数字化救助线索发现模式,依托数据赋能,打破了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搭建了司法救助监督模型,精准高效发现案件线索,改变以往单向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等案来”到“主动救”模式,以数据模型、数据碰撞精准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更好地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
“我们通过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将刑事案件被害人、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人数据库与全县残疾人、易返贫致贫户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数据信息分别对比,碰撞出救助线索,实现了对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提升了司法救助办案质效。”该院检察长王猛说。
2022年10月以来,该院通过人员比对、数据碰撞比对信息15万余条,获取司法救助线索110条,其中低保户52人,特困供养人员5人,残疾人26人,返贫监测对象24人。已进行司法救助42人,发放救助金 37.8万元。比对出未纳入低保特殊群体信息线索2138条,推送给民政部门,帮助3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办理了低保,2人办理了特困供养。与此同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