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靳岗乡刘庄村东华组:
你单位开发的东华小区项目,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2012〕53号)相关规定,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97911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宛财政催缴〔2022〕第150号催缴通知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缴费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下达缴纳决定书。(地址:南阳市张衡大道396号南阳市财政局702室、电话:0377-62376702)
特此通知。
南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