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报分类信息请供需双方认真
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签订有效法律合同
告
63155218
遗失声明
△南阳玉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遗失,证号:91411300326722994J,声明作废。
△南阳市卧龙区苏菲亚婚纱摄影会馆的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农业服务中心购买车辆(车型BJ1076VEJDA—51)整车合格证(编号XV0972023020104)遗失,特此声明。
△李爱凤(身份证号:412902195205080028)的医师执业证(证书编号199841141412930520508002)遗失,发证日期2001年4月28日,声明作废。
△刘胜炳(身份证号411328198206093975)购买新野县鑫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鑫联·外滩公馆9号楼2单元1202户定金收据(收据编号:WTGG1332,金额5000元)原件遗失,声明作废。
△姚鹏举(身份证号:411381199208210019)购买河南省天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邓州市翰林公馆9—2—603房代收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收据(编号:6790199)原件遗失,声明作废。
△黄园园(身份证号码410223199402056027)不慎将新野建业城11号楼2单元2401室的购房款收据遗失,收据票号0011098,金额90000元,声明作废。
△焦勇谦(身份证号码411328198206014632)不慎将新野建业城2号楼1单元703室的购房款收据遗失,收据票号0010559,金额191522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