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贾吉振
桐柏县法院坚持涉营商环境案件“绿标签”制度,畅通立案、保全、审判、执行等工作衔接,用足用好司法举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到公正、高效、权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诉前调解,减少企业诉累。2022年10月,某绿化公司承揽了桐柏县一道路绿化工程,某科技公司在该道路安装路灯,不慎损毁了大量苗木,双方因赔偿问题形成纠纷,绿化公司将科技公司诉至桐柏县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可适用诉前调解,于是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优化营商环境出发,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科技公司支付绿化公司各项赔偿金11.7万元。
先予执行,降低企业损失。在营商环境案件办理中,桐柏县法院因案施策,灵活适用司法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真正成为企业的“贴心人”和“守护神”。
2022年10月19日,桐柏某化工公司与某水业公司发生供水纠纷,被停止供水,面临停工停产。双方协商无果后,化工公司向桐柏法院提起诉讼。
10月20日,该化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要求马上恢复供水。桐柏县法院快速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定水业公司24小时内恢复供水。水业公司收到裁定书后,拒绝恢复供水,桐柏县法院迅速出动干警,现场进行了强制执行。10月21日上午10时,企业恢复了供水。
财产保全,维护企业权益。2022年1月,某建设公司在桐柏承建一楼盘,建材商田某提供了部分建材。后因95万元材料款结算产生纠纷,双方在桐柏县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到期后,建设公司未履行义务。
9月7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田某向执行干警反映,桐柏某公司对该建设公司的400万元工程款即将清偿,请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干警当即赶往市中级法院,请求协助扣留了该建设公司在另一案件中的部分案款。到期债权得以兑现后,便顺利转至申请执行人田某账户。
判后答疑,为企解忧纾困。2022年12月14日,桐柏县法院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判后答疑,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判决。
个体户王某从事彩钢瓦售卖生意,吴某长期在王某处购买彩钢瓦,下欠王某货款10000元。后双方又多次货物交易,但对10000元货款结清一事各执一词,无奈之下,王某将吴某诉至桐柏县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耐心解释,答疑释惑,最终被告表示接受判决,并主动通过微信向王某支付货款。
截至目前,桐柏县法院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平均办案时长56天,比去年同期缩短30余天。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方面,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诉前调解率为78.05%,居全市法院第二位,其他核心指标表现优良。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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