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市场主体“评 市直部门、评基层站所”活动的公告
日期:01-12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法治最公平最廉洁的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全市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评市直部门、评基层站所”活动基础上,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即日起组织集中开展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及对象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主要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市直单位以及全市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进行满意度评议。
二、评议内容
主要聚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履责效果、依法办事、信息公开六个方面开展评议。
三、评议方式
活动将通过短信推送、媒体推广以及大厅扫码三种渠道广泛开展。
1.短信推送。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参与评议,将发放一次性短信链接至企业负责人手机,点击问卷链接完成答题并提交即可。
2.媒体推广。本公告提供下方评议二维码,您可以打开微信扫描该二维码即时进行评议。
(下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