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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黄灯“抢”不得

日期:10-09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5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眼下正值秋收农忙时段,国省道、城乡接合部路口,农用车辆、短途车流集中,“抢”黄灯的危险隐患比平日更突出。不少人觉得,黄灯是红灯前的“缓冲期”,抢跑过去就能省下几十秒。可恰恰是这种“见黄就冲”的错误行为,让路口变成了剐蹭、追尾甚至人员受伤的事故高发区。红灯不能闯,大家心知肚明,黄灯就算冲过去,大概率不会被处罚,这种模糊地带,成了容易滋生危险的地方。部分市民有过类似经历:自己明明按绿灯正常通行,横向车道的车辆却“抢”黄灯猛冲出来,猝不及防间差点撞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黄灯的法定属性为“警示信号”,核心作用是清空路口过渡车流,而非加速冲刺信号。黄灯亮起瞬间,车辆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保持平稳车速继续通过路口,不得在路中紧急停车、倒车滞留;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必须在停止线前停车等候,严禁加速抢行进入路口。

    黄灯不是冲刺的信号,而是减速停下的预警。守住黄灯,就是给每个人的出行安全多留一道防线。在城市路口,无论是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还是行人,多等几十秒,换来的是整个路口的通行秩序,也是自己和他人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