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司法局:以案普法 化解干戈
日期:07-29
本报讯 近日,灵宝市司法局西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双效合一。
袁某将1亩耕地口头承包给姚某5年,承包关系实质终止后,姚某未经袁某同意,擅自将土地转包给孙某种植山药,孙某投入耕地、化肥等费用850元。袁某得知后,三方遂起争执,因承包费与投入成本争吵不休,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西阎司法所受理后,调解员耐心倾听三方陈述,并逐一核实相关事实后,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疏导:向姚某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转包须经原承包方同意”的规定,指出其违约违法性质;安抚袁某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同时说明孙某善意投入的客观情况;向孙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合理投入应予保障。
随后,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司法所组织3人面对面调解,兼顾三方利益逐步缩小分歧,经两小时调解后,三方达成协议:姚某私自转包行为予以纠正,土地经营权流转须经袁某同意;结合孙某投入850元及姚某原五年承包费1450元,姚某向袁某支付承包费600元;协议生效后三方互不追究。
调解员将普法贯穿全程,以案释法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定程序,阐明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合同的法律风险,通过“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增强了群众依法流转、诚信履约的法治意识,筑牢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刘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