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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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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湖滨区检察院:积极构建“2+3+N”刑事诉讼监督体系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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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年来,湖滨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机制,构建“2+3+N”刑事诉讼监督体系,将治罪与治理深度融合,以检察担当助力基层社会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

    在基层司法办案中,轻伤害案件不仅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还是检验检察履职能力、彰显司法为民初心的关键阵地。2025年12月23日,王某与贺某发生争执,王某从路边捡起半截砖块朝贺某头部进行殴打,导致贺某受伤,后经司法鉴定,贺某伤情为轻伤二级。2026年2月王某到案,4月,湖滨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起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严格依规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全面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矛盾化解情况,综合认定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付、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无需判处刑罚,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王某向贺某赔偿9500元,并真诚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矛盾顺利化解。

    办案不是终点,治理才是目的。该院深耕主责主业,打破部门履职壁垒,实现检察职能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构建起权责清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2+3+N”(“2”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轨并行、同向发力,内部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审批三级办案流程,重大敏感案件必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集体研讨,层层把关、从严审核,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外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即聚焦三类重点案件精准发力、从严把控,对涉企经营、涉未成年人、邻里民间纠纷等轻伤害案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履职,全方位考量案件社会效果,用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N”即运用多元监督手段拓展履职深度,通过案件数据报备、接受复议复核、律师案件评查、跟踪回访帮教等举措,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监督,切实以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监督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刑事诉讼监督体系,以严密制度体系筑牢司法办案防线。

    湖滨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入罪必审慎、办案重治理”司法理念,主动联合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一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标准,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化解矛盾的案件,依法审慎作出不起诉决定。今年以来,依法对27起案件3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所有案件无一复议复核改变,通过公开听证成功促成37起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大量邻里、同事、民间纠纷得到源头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该院坚持司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同步推进,用心用情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创新建立“不起诉说理+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对被不起诉人常态化开展回访帮教、思想引导,帮助其回归正常工作生活,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治理效果。    (王飞 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