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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确保革命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为加力支持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锚定到2035年革命老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聚焦更好解决革命老区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统筹好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关键抓手,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要突破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做强做优特色高效农业。
(二)推动重点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三)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四)加强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产业合作。
三、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五)加强区域协调联动。
(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七)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八)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九)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
(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十一)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五、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
(十二)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
(十三)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十四)加大人才帮扶力度。
六、赓续传承红色血脉
(十五)保护红色资源。
(十六)讲好红色故事。
(十七)加强红色教育。
七、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八)强化政策支持。
(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十)完善支援合作机制。
八、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有关地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革命老区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成效评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