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消费者协会发布“3·15”消费提示
日期:03-12
本报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卢氏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护权益。
食品安全要牢记。选购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标识,不购买“三无”产品。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按需点餐、理性消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网络购物需谨慎。 选择正规电商平台,仔细查看商品详情、用户评价等信息,不轻信“特价”“清仓价”等宣传。支付时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保留好聊天记录、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等,便于维权。
预付消费防陷阱。办理预付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使用范围、期限、退款条件等,尽量避免一次性充值过大金额,警惕商家“跑路”风险。
老年消费要理性。老年朋友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免费体验”“专家讲座”“特效产品”等推销,购买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应通过正规渠道,遇事多与子女商量,谨防上当受骗。
保留凭证好维权。消费时注意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电子交易记录等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协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