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习惯“一部手机走天下”,流通领域尤其是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许多商户,为了便于收支管理,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的问题,甚至在收款台上公然贴着“拒收现金”,侵害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了商户,一些单位和机构,如学校、保险公司等也出现过因拒收现金被处罚的新闻。
移动支付虽然便捷,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以及人民币现金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兜底作用不容动摇。非现金支付渠道再通畅,公众现金支付的权利不能被随意剥夺,老年人、小微商户等群体当前很大程度仍然依赖现金。拒收现金的红线,不仅是保障金融体系稳定的底线要求,同时也是兼顾数字发展与民生温度的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