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总结推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典型事例的通知》,灵宝市检察院一起案件流程监控事例被最高检选编为典型事例。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1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在灵宝市河滨路某KTV包间唱歌时,强行对被害人李某某实施猥亵。7月23日,灵宝市检察院依法对姚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次日由灵宝市公安局执行逮捕。9月24日,灵宝市公安局以姚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向灵宝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0月24日,该院依法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流程监控过程
实质化监控,发现个案不规范问题。2024年11月5日,灵宝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开展“流程监控日巡查,周核查”工作时,发现姚某某强制猥亵案作出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决定,但未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进一步核实发现,该案存在未书面告知看守所羁押期限变更的不规范问题。案件管理部门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以下简称《监控要点》),向办案部门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承办检察官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监控要点》系监管依据,并非办案规定。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认为根据《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应当将变更后的羁押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承办检察官对监控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书面回复案件管理部门。
多措并举,推动纠正类案问题。案件管理部门分析认为,该程序问题并非个例,遂对该院2024年以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开展专项监控,又发现3起案件存在同样问题,进而采取三项措施推动类案纠正,一是对未办结案件开展流程监控,督促业务部门补正文书并告知;二是对已办结案件纳入专项评查案件范围,同时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不规范问题;三是梳理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多发问题,与业务部门座谈交流并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案件规范化办理。此外,为提升监管质量,案件管理部门内部明确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要做到“三具体”,即指出具体问题表现、援引具体《监控要点》条文、列明具体法律法规出处,做到有理有据有力监管,避免因监管意见不充分产生争议。
多元赋能,提升案件监管成效。灵宝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开展类案监管的经验做法上报三门峡市检察院,三门峡市检察院借鉴此做法,对2025年以来全市145件延长审查起诉案件逐案核查,发现29件存在类似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问题整改。该院围绕流程监控工作提质增效,自行研发“文书一键比对”工具,将监管事项拓展至判决后未制作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退补后未制作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等多类重要文书,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共监管纠正各类文书制作问题案件127件。同时,案件管理部门梳理各业务条线在重要办案节点需要制作的文书清单,印发《重点法律文书制作工作指引》,并作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重点内容,从机制上加强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典型意义
对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是有效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设计。案件管理部门要把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运行作为流程监控的重要内容,注重实质化审查和自身监管规范,做到监管有力度、说理有深度、沟通有温度,通过精准发现问题,充分阐明监控依据,提升监管刚性。在个案纠偏的同时,注重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全面排查类似案件,推动类案纠正。在个案监管和类案纠正中,要着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系统梳理重点法律文书,通过“每案必检”倒逼办案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系统性、源头性难题,形成“个案监管+类案纠正+常治长效”的闭环式监管路径,全面提升流程监控工作质效。(崔俊辉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