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跨越时空而历久弥新;司法为民,初心如磐且步履铿锵。近年来,卢氏南北的五里川、官道口法庭以法治为笔、以民心为墨,扎根基层、守正创新,书写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生动答卷,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奏响法治服务“和谐曲”
五里川镇位于卢氏县西南方向,是距离中心城区最远的山区乡镇,五里川法庭就坐落于此。近年来,五里川法庭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先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先进法庭”“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称号,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政治引领,让审判站位有高度。该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干警积极探索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法官进网格、入村居”,由党员干警担任法治副书记,每月参加联系村的主题党日活动,向群众普法、帮邻里解难,凝聚基层和谐稳定正能量。
家风润心,让调解传承有厚度。五里川镇是曹靖华故乡,曹靖华父亲曹植甫“化讼止争、敦睦乡邻”的实践,形成了“以理服人、以德化怨”的曹氏家风。五里川法庭将此家风融入司法实践,指导法庭文化建设和调解员培养等工作。2014年,薛某与朱某签订农村建房合同,房屋建成后,因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薛某一直未付清剩余房款。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是同村邻居,于是,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左邻右舍一起座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分析利弊。最终,薛某当场付清余款,朱某也承诺立即维修房屋,双方握手言和。
多元共治,让纠纷化解有广度。法庭主动打破司法“围墙”,纵向建立“村(社区)调解室—乡镇综治中心—人民法庭”三级过滤网,实现纠纷梯次分流、就地化解;横向联动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组建类型丰富的特邀调解“人才库”。7月初,杜某、莫某就其子不承担赡养义务的争议咨询法官。法庭一方面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参照既往类案判决标准组织调解,一方面向其所在乡综治中心发送《可调性矛盾纠纷移交调解函》,启动由村委会、乡综治中心和法庭共同参与的三方联调,最终促成杜某、莫某之子自愿履行赡养义务。
服务暖心,让司法为民有温度。该法庭创新推出“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弹性工作机制,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还在乡(镇)综治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审判+诉前调解”模式,将司法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2022年以来,该法庭累计巡回审理、现场勘察、督促履行案件200余次,在法庭就地执行案件60余件,法庭办理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96%,调撤率超过60%。
能动司法解民忧暖民心
官道口法庭位于卢氏县北部,服务范围为杜关、官道口两镇。近年来,官道口法庭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落地,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8月18日,官道口法庭法官来到某烤烟房调解案件。这里不仅关系着两户烟农的全年收成,更牵连着一段濒临破裂的兄弟情。
据了解,原告钱某红早年曾出资8000元获得烟草公司统一建设的烤烟房使用权,后因不再种植烟叶,于几年前以1万元价格将使用权转让给兄弟钱某成。今年,钱某红开始重新种烟,要求收回烤烟房,而钱某成则认为当初已买断,拒绝归还。眼看烟叶成熟在即,双方依然争执不休。
干警深入了解发现:钱某红并非执意要回烤烟房使用权,而是今年复种烟叶急需设备;钱某成也坦言,这些年烤烟房确实发挥了价值,愿意适当补偿。在烤烟房旁,法官掰着手指给兄弟俩算账:“老钱当年8000元买的,1万元转给你也用了这些年,现在你给他补个3000元的差价,烤烟房使用权归你,今年让他优先烤几炉,行不行?”
烟叶在高温中渐渐舒展,当事人紧锁的眉头也慢慢松开。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调解,这个既尊重历史交易又照顾现实需求的方案,就像烤烟一样,终于在法官精心调控的“法治温度”中达到了最佳状态,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深秋,杜关镇南盘村的一个农家小院,崭新的彩钢瓦屋顶在阳光下闪着光,户主张某满脸笑意。
几年前,施工方骆某为张某的危房加盖彩钢瓦屋顶。不料几年后,由于恶劣天气,造成彩钢瓦顶脱落、房屋漏雨,经协商无果,张某最终诉至法院。
案子的突破口在法庭外。官道口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随即来到张某家中,斑驳的墙面、潮湿的角落和母子3人无助的眼神,让法官瞬间明白:他们最需要的是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家。
法官随即找到骆某谈心,“老骆,我知道你们之间存在隔阂。但他们家情况特殊,我们能不能一起想想办法?”一句温暖的话语,将双方拉成了共同解决问题的“我们”。
随后,法官开出一剂“暖心方”:由骆某免费出力,负责维修加固;张某则承担材料费,并支付此前未结的2000元工钱。
这场纠纷,没有判决书上的输赢,只有修好的屋檐和被暖热的人心。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办好地域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创新服务模式,健全解纷机制,推动法庭建设与司法服务能力双提升,架起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共冷暖的新‘枫桥’。”卢氏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马来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