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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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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坚持诉源治理 高效化解矛盾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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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陕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因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审查逮捕期间已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工人谅解,该院对此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综合考量各方意见后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让被不起诉人真诚悔罪,又替工人要回了“血汗钱”,有效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

    2020年3月8日,高某从某建筑公司承包住房小区及部分车库的钢筋工程,后分包给张某某、宋某某、丁某某3个班组施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建筑公司将工程款全部结算给高某,但高某未能及时将工程款发放给分包班组施工人员,而是将其中部分工程款挪至其他工程使用,拖欠分包班组21名施工人员工资共计211570元,工人多次讨要无果,高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检察官向高某充分说明了其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以及带来的影响,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返还欠款,但高某表示目前没有支付能力。于是,检察官从高某以及侦查人员处了解到高某亲属的联系方式,经过检察官多次沟通,其亲属最终垫付了全部拖欠工资。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高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已经支付全部拖欠工资的基础上,积极与原告进行联系,向其承认错误并道歉,取得了原告的谅解。

    检察官认为,审查批捕阶段,高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属已将拖欠工资归还,无逮捕必要性,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上,综合考虑高某认罪认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高某予以从轻处罚,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坚持诉源治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帮助工人追欠挽损,也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李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