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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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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两法”双向衔接 共同保护母亲河

日期: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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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梁媛)5月29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街道馨汇社区举行,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就我市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

    经查,被告人曹某、秦某等人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曲村、灵宝市阳平镇程村肖泉村分别建立“黑作坊”,未经行政许可生产化工产品粗酚进行销售,并将加工后所产生的废水随意排放,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案发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对8名被告人提起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经磋商,与秦某等7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7名被告人按时缴纳生态修复金,如今,被污染环境地点已得到基本修复。

    经审理,8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法院当庭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其中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7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

    据介绍,我省“小作坊”类污染环境案多发,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后,往往不愿意继续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进而陷入“罪犯犯罪、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从2023年开始,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就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指导下,和公诉机关、省内黄河流域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责任,本次巡回审判的案件处理就是取得成效之一。

    庭审结束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就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如何全面落实被告人刑事、民事、行政不同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与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三门峡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会签了省内黄河流域三门峡段《关于加强刑事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双向衔接的实施意见》。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专门就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双向衔接问题而形成的协作协议,将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