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已过去近半年,对于当事人潘某来说,耗时近3年的诉讼宛如漫长梦境。时至今日,提起义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潘某仍会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感谢他们守护了公平正义!”
潘某和张某妻子系同事关系,2021年8月,因张某妻子与潘某有矛盾,张某和潘某发生厮打,造成潘某左眼皮、左脚拇指受伤,经鉴定潘某伤情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张某殴打潘某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潘某因赔偿问题将张某诉诸法院,张某亦提出反诉。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潘某各项损失共计24862.42元,潘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7239.53元,驳回二人其他诉讼请求。
“我压根就没动手,怎么还要我赔偿他?”对此判决结果,潘某满心委屈和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却被驳回。
2022年7月,潘某向义马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李国强接到此案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厮打还是张某单方击打潘某”展开审查,李国强依法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和讯问笔录,走访核实张某工资收入情况,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认真仔细梳理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经审查,该院认为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认定的双方厮打和张某有误工费的事实,2023年3月,经该院检委会决定,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一审法院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刻启动再审程序,法院再审认为,张某殴打潘某并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其相应损失;原一审张某的反诉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张某主张的各项损失共计7239.53元欠妥,应予纠正。2023年11月21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审再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强化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贯穿所有大小案件的灵魂。”李国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