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委第六巡察组自3月7日巡察入驻湖滨区以来,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四个坚持”,运用新修订《条例》指导巡察工作,巩固巡察成果,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政治指导,明确政治责任。该巡察组入驻后加强政治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条例》等内容。组员们纷纷表示,经过学习,大家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新修订的《条例》为巡察明确了自身承担的政治责任,使巡察依据更加充分、定位更加精准、任务更加具体。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该巡察组聚焦政法专项巡察特点,围绕“四个紧盯、两个加强”要求,运用发放调查问卷、群众信访、个别谈话、查阅“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与函询部门沟通、现场检查、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一把手”主体责任监督,并把监督体现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坚持同题共答,增强监督合力。在工作中,市委第六巡察组坚持同题共答,贯通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充分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巡前与函询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沟通,充分听取纪检监察、审计、政法等有关部门对被巡察单位全面介绍,同频共振;巡初采用“问卷+资料”“自查+他查”“书面+现场”多策结合,充分发挥组内政法、财政、审计干部专业优势,同向发力;巡中运用现场检查、下沉调研,与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时配合,同步推进。运用多种监督力量对违纪问题全面合围包抄,切实发挥各类监督合力。
坚持立行立改,强化巡察实效。市委第六巡察组紧紧围绕群众立场、牢记群众关心关切、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下沉调研,认真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履行主责主业、为群众办实事、推进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8份,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纪律作风、意识形态、便民服务、检察监督等方面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立行立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深入督导检查整改情况,强化整改实效。 (付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