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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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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日期: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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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专题·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三门峡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建议》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正县级事业单位,设8个处(科),1个商务区营业部,4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市中心从业人员67人,其中,在编32人,非在编35人。义煤分中心从业人员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88家,净增单位144家;新开户职工1.0万人,净减少职工0.22万人;实缴单位2853家,同比增长1.82%,实缴职工18.68万人,同比下降3.26%,缴存额27.89亿元,同比增长2.88%。2023年末,缴存总额256.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缴存余额102.08亿元,同比增长7.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3年,5.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64亿元,同比增长28.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01%,比上年增加14.91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54.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21笔7.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78%、7.3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94笔7.86亿元,义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笔0.09 亿元。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48亿元。其中,市中心回收8.11亿元,义煤分中心回收0.3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016笔108.6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16%、7.9%,贷款余额64.0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74%,比上年末减少5.3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94笔4759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2073.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4400.32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5.18亿元。其中,活期0.2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9亿元,1年以上定期31.3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2.74%,比上年末减少5.3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8942.59万元,同比增长0.16%。其中,市中心23793.21万元,义煤分中心5149.38万元;存款利息8672.6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0265.55万元,其他4.3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5401.04万元,同比增长7.16%。其中,市中心12503.65万元,义煤分中心2897.3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623.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60.67万元,其他16.7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3541.55万元,同比下降6.76%。其中,市中心11289.56万元,义煤分中心2251.99万元;增值收益率1.37%,比上年减少0.2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4.57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2023年全市贷款发放额较上年有所减少,贷款余额相应减少,导致累计风险准备金较上年减少),提取管理费用1601.6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964.49万元(含调减的贷款风险准备金)。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183.2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42.1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2526.35万元,义煤分中心上缴4815.78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09.4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870.2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9466.95万元,义煤分中心提取21403.3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379.57万元,同比增长7.19%。其中,人员经费599.14万元,公用经费57.81万元,专项经费722.62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48.9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9.98万元、17.55万元、641.46万元;义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30.5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09.16万元、40.26万元、81.1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5.28万元,逾期率0.26‰,其中,市中心0.27‰,义煤分中心逾期率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09.42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53%,国有企业占46.31%,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投资企业占0.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灵活就业人员占1.89%,其他占1.63%;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28%,国有企业占41.42%,城镇集体企业占0.13%,外商投资企业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01%,灵活就业人员占8.54%,其他占6.83%;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9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94%,租赁住房占4.9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8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15%,其他占3.2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8.8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51%,比上年末减少3.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177.6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6%,90—144(含)平方米占79.36%,144平方米以上占17.28%。购买新房占87.68%,购买二手房占12.3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6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3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59%,30岁—40岁(含)占47.4%,40岁—50岁(含)占21.37%,50岁以上占10.6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8.1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1.89%;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4.24%,比上年增加2.8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2023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和保障性作用,衔接已有助企纾困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按照住建部要求并结合三门峡市实际情况,经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及时出台《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三公字〔2023〕7号),继续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政策,并恢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效期延长至两年。

    自政策出台以来,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对阶段性支持政策进行了宣传,并多次派出业务骨干,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宣传各项政策。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187笔,发放金额6086.9万元;2022年至2023年间,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政策的缴存人10903名,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4731.93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3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持续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2023年度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为7523名,金额为10217.37万元,同比增长63.06%;2023年度支持1789户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发放贷款金额61514.7万元,其中支持1069户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共有产权普通自住住房,发放贷款金额37208.7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3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改革后机构规格仍为正县级,义煤集团分中心撤销,成立义马分中心(义煤分中心),负责义马市辖区内及义煤集团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较上年无变化。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3年,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949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8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34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0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0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0元。

    自由职业者月缴存额分别为376元、750元、1124元、2248元四个档次,缴存比例为10%和20%两个档次。

    全市财政供给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其他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之间选择。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一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实行统一利率结息;上年结转和当年缴存的统一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最新的利率为1.5%;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2023年,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4月份下发《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三公字〔2023〕7号),提高租房提取的额度,即单身职工提取额度由原每年提取一次、金额为4800元提高至每年提取一次、金额为9600元,已婚职工以家庭为单位提取额度由原每年提取一次、金额9600元提高至每年提取一次、金额18000元。

    2023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当年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2.6%,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1%;二套房或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在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面,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执行2020年印发的《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允许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提取期限为电梯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设置业务专窗,打通服务堵点。2023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推动“跨省通办”走深走实,49项业务全部实现跨省通办,在各服务网点均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定时登录监管平台查看业务办理情况,确保“跨省通办”日常业务及时办结。全年通过跨省通办平台成功为172位异地缴存职工办理提取及异地缴存证明查询打印等业务,累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314笔,让群众在最短时间、最短距离、最快速度办好事、办成事,切实解决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二是增设服务网点,解决群众办事难点。为深化市县乡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实现“就近办”,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3年继续与市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在偏远乡镇建立了12个“家门口的公积金”服务网点,截至2023年底,“家门口的公积金”服务网点已达40个,可以办理缴存、提取、查询、证明资料打印等44项业务,涵盖90%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满足了群众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要求,提升了服务效能。

    三是配备自助设施,实现“一窗多办”。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整合线上、线下功能性政务平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老百姓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不同领域的事项,有效解决“开不完的证明、办不完的手续、一事多部门跑”等问题。在服务大厅内配备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终端机,不仅使公积金缴存职工实现了“一窗办多事”,也为工作人员增加了核实房产信息的渠道,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

    四是调整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2023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业务办理模式,每月业务网上办理率99.6%以上。为及时审核线上业务,保证资金及时到账,中心调整业务审核模式,成立“后台审批小组”,将“各管理部分散审批”调整为“中心集中审批”,统一审核标准、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6月成立“新媒体宣传小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展“短视频制作竞赛”,选取优秀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抖音等方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服务新举措,打造宣传“新阵地”,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为拓宽政策覆盖面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是打造星级窗口,擦亮服务品牌。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积极践行“五优服务”标准,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中心各服务大厅采取多种方式,延伸服务触角,传递惠民温度,主动为辖区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开展政策宣讲、便民服务等活动;广泛开展“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政策宣讲、解答,赢得群众广泛好评;评选月服务之星,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引领带动各项服务制度落实;开展周六便民服务日活动,开设绿色窗口(通道),为不同办事群众提供周到、贴心服务;开展礼仪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升前台干部职工能力素质。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 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被市文明办推荐为省级“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及省级“学雷锋示范岗”。积极开展“星级服务岗”评选活动,被省住建厅推荐为部级“星级服务岗”。

    七是聚焦民生实事,坚守为民初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适时调整服务政策,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以“小切口”解决好民生“大问题”。2023年推出“商转公”业务“以贷冲贷”新模式,符合条件的职工无需提前筹措资金结清商贷,即可以公积金贷款冲抵商业贷款,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减轻了群众资金压力,切实为职工提供了便利。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作开展“带押过户”业务,简化交易流程,促进二手房交易良性循环;与市政数局积极协调,将各县(市、区)不动产中心房产查询接口嵌入业务系统,实现了与各县(市、区)不动产数据共享查询,减少了群众的往返跑腿,有效防范了风险。

    八是拓展线上服务渠道,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除按要求高标准建设包括网站、网厅、热线、短信、微信、APP、微博及自助服务设备等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外,还积极开拓了支付宝、豫事办、线上三门峡等线上服务渠道,并为2000多个缴存单位免费办理数字证书,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足不出户在线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全省首批完成征信报送验收工作。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2月开始进行征信数据报送工作,截至2023年9月底共开展了八轮报送,于10月初全省首批通过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验收,并赋予报数权限。二是对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优化升级,全部提取事项、部分缴存和贷款事项可通过微信办理,线上服务从“网上可办”到“掌上可办”,中心50%的事项实现“指尖可办”。三是上线风险防控系统,和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对业务办理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防控,稽核疑点数据实现内部分发和上报,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了业务安全运行。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中心在《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评价报告2023》中综合发展评价位列第46,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卢氏管理部获得“三门峡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1名职工获“三门峡市文明优质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