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1日,渑池县法院英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经过法官的释法调解,最终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当场交接财产,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4月1日,原告李某和被告程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原告位于渑池县陈村乡的某饭店及鱼塘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5年,每年租金3.6万元,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将饭店及鱼塘交付给被告经营。近日,因被告没有按期付清2023年度租金,且原告认为被告在经营期间未妥善管理鱼塘,导致鱼塘损坏,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租金1.8万元以及承担鱼塘维修费用2万元。
案件审理中,被告辩称,因疫情、修路等因素,饭店屡次停业,前期投资也未收回,现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租金,更承担不起鱼塘修复费用。鉴于原、被告此前已经发生过纠纷,双方积怨较深,法官先向被告释明未及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因管理不善造成鱼塘损坏也应当进行赔偿。同时,劝导原告体谅被告困境,避免纠纷久拖不决产生新的损失。在双方有调解意向后,法庭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清点财产,当场进行调解。经过一上午的多轮协商,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租赁合同当即解除,被告承包之后进行的建设、投资以及购买的电器等归原告所有,用于抵顶被告应付的租金及鱼塘维修费用,被告当场支付了拖欠的电费并搬走个人物品。 (陈静 代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