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火焰高,促消费需要各部门共同发力。为健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高效履行消费维权职责,通过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协同监管,有效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推进社会共治。
市消协坚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公益性职责,坚持开门维权、依法维权、智慧维权,推进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强化市、县、分会三级消协组织建设,发挥协会理事机制,推动市文广旅局等26个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经营者响应、消费者满意的消费维权格局。在电话受理投诉的基础上,拓宽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投诉受理渠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从事前提示警示和商品服务监督、事中消费纠纷化解到事后约谈、曝光,全流程深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国家大政方针,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开展过度包装社会监督,服务三门峡“一节一会”消费维权处理,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商品标签、亮照经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社会监督,全面促进消费、畅通供需循环,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市消协连续三届被中消协表彰为全国先进。
市文广旅局监管文旅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举办“文明旅游、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开展“闪电”系列、网络文化市场、营业性演出、“扫黄打非”等整治行动,推进我市旅游诚信建设“诚信经营单位”制度实施,畅通投诉渠道,维护了文旅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
市住建局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举办购房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开展商品房契税补贴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多渠道开展法治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市公安局开展“昆仑2023”“雷霆”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切实保障权利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加强监督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侵权假冒活动的打击力度,为持续健康、稳定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法律支撑。2023年,共审查逮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0件36人,批准逮捕5件15人;审查起诉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3件102人,提起公诉31件70人。
市体育局制定适合我市体育产业和消费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为体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增强干部职工对体育消费权益保护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社会群众健身需求,促进我市体育消费市场规范发展。
市城管局积极助力经济发展,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的道路两侧空闲场地设立4个便民创业点,让流动摊贩集中规范经营,持续做好商户服务工作。结合主城区实际,适时优化调整户外商业宣传促销活动时长,增强商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商务局开展“乐购爱车”汽车消费补贴、“点亮湖滨之夜,约惠清凉一夏”等促消费活动11项。灵宝市成功获批为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首批示范县,累计获得1000万元资金奖励。组织企业申报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项目,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我市“土特产”直播电商和产业集群发展实现新突破。
市教育局重点突出教育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线下走访暗访、线上电话举报、“12345”政务热线、网络平台留言等多途径获取信息,“零容忍”治理课后服务、校外教育培训等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狠抓综合治理,净化教育环境。
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清除了一大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查处了一批制假用假单位,打击了一批不法商贩,推动全市消防产品市场良性发展,消除了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