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坑院里流光溢彩,多彩民俗轮番登场,黄河岸边天蓝水碧,成群天鹅翩翩起舞……春节期间,崤函大地处处洋溢着热闹祥和的节日氛围。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是广大群众的殷殷期盼,也是三门峡检察干警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2023年,全市检察干警在各类司法实践中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守护文化根脉传承、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向全社会交上了一份能动履职服务社会大局发展的合格答卷。
全力维护大局安全稳定。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市检察院出台提升办案质效二十条意见,依法审慎办准办好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案件,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依法严惩恶性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107人,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精神病人严重暴力案件,引导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推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着力做好源头预防。切实履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19人,王勇、吉振华2名原厅级干部被提起公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26件,推动危化品管理、建筑施工等行业规范生产。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批捕49人、起诉174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2起案件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发布为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自2018年起对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开展监督,从中发现非法集资犯罪线索,依法对涉案人员刑事追诉,并监督纠正相关关联案件,至2023年,会同公安、法院帮助涉案企业免去不当债务3500余万元。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侦、诉、审”全流程适用办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编发转发;高标准承办全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主题年会,市检察院、市委改革办作主旨报告;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建企业合规检察教学实践基地,检、学、研良性互动局面初步形成;改革工作获市委全会肯定,获评全市首届“改革突破奖”、首届“豫检品牌”提名奖。
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市检察院出台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司法保护指导意见,牵头与洛阳、郑州、陕西商洛检察机关建立洛河流域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落实黄河保护法为抓手,联合河长办等单位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清渣覆土10万余立方米,恢复湿地20余亩,修复矿山4100余亩,复植复绿270余亩,湖滨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矿山治理案被最高检选编为典型案例,渑池县检察院通过能动履职办理的黄河河道生长的2.2万余株阻水片林清理公益诉讼案件促进实现法益平衡,“行政+检察”法治护航模式成效更加凸显。
助力文化资源传承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检察院立足三门峡作为仰韶文化核心区的区位特点,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意见》,着力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文化根脉。渑池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规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费用列入土地出让金,加强县域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保障,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陕州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落实,推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国寺加固修缮,让承载深厚历史底蕴的千年古刹重新焕发生机。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注重以类案办理促推社会治理,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决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4份,推动食品安全等领域问题整改,1份建议获评全省“十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4批12件,制作发布普法视频20余个,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履行驻村帮扶政治责任,巩固深化“心桥工程”试点成果,协助党委推进“枫桥经验”三门峡实践,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崤函建设。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把服务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聚焦现代化三门峡建设“13561”工作布局,系统谋划工作着力点,努力以做好高质效三门峡检察工作的“自转”,服务保障高标准现代化三门峡建设的“公转”。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