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学习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1.《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27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A. 2024年2月1日 B. 2024年3月1日 C. 2024年5月1日
2.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居民参与、科技支撑的原则,实行( ),增强居民住宅区火灾防控能力。
A. 防火安全责任制 B. 消防安全责任制 C. 应急管理责任制
3.任何( )都有依法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有权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A. 公民和法人 B.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C. 单位和个人
4.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 ),对居民住宅区火灾隐患及整治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A. 公益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B. 盈利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C. 随意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5.鼓励居民家庭制定火灾疏散逃生计划,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和疏散逃生器材。鼓励单位、个人投保( )等商业保险。
A. 人身意外险保险 B. 财产损失保险 C.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6.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居民住宅区消防工作经费,将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 )范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研究解决居民住宅区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A. 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综合管理 B. 平安建设 C. 乡村文明建设
7.新建居民住宅区( )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已经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在更新改造时,( )优先增建、改建能够满足需要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A. 可以 B. 应当 C. 必须
8.鼓励公共机构、公共服务领域及企业的充电设施对社会车辆开放。鼓励物业服务人或者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将居民住宅区的现有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管理,提供分时共享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人采取必要的技防措施,防止( )。
A. 电动车登楼入户,制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
B. 瓶装液化气进楼入户,制止飞线充电行为
C. 易燃易爆危险品进楼入户,制止乱点乱放行为
9.住宅建筑的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显示屏等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防烟性能和火灾扑救行动。严禁使用( )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A. 泡沫夹芯板 B. 竹木碳纤维板 C. 石棉岩棉板
10.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为最小出租单位,( )分隔搭建后出租。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的,( )供人员居住。
A. 可以 B. 看情况 C. 不得
二、多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以下群众性消防工作:( )
A.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B. 对居民小区、村民集中居住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C. 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进行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对空巢老人和独居残疾人、瘫痪病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员登记造册,帮助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2.居民住宅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A. 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B. 监督物业服务人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C. 配合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依法审核、列支、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3.居民住宅区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
A. 遵守所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公约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事项;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B. 做好儿童、老人、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被监护人的看护和消防安全教育;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及时报告火警。
C. 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4.按照规定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A. 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名值班人员。
B. 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固定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 落实每日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如实填写消防巡查记录。
D. 控制室内保存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5.在居民住宅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A.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B. 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及居住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变为非住宅,从事餐饮、生产加工、歌舞娱乐等经营活动。
C.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妨碍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正常使用,或者拆除防火门、防火卷帘的。
D. 损坏建筑内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的防火分隔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内堆放杂物的;违法设置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合用场所的。
E.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
1.在高层居住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2.居民住宅设置合租居住用房或者集体活动场所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约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3.住宅建筑的外墙装饰、装修及广告牌、显示屏等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防烟性能和火灾扑救行动。业主为住宅安装防盗设施,应当留有安全逃生出口。( )
4.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可以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集中停放场所的管理单位、充电设施服务经营单位可以加强充电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
5.单位、个人应当学习必要的消防知识,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防火、灭火常识及逃生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
活动须知:
1.活动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月2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至正月十五)
2.答卷要求:请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行答题
3.奖项内容:答对问题的网友(仅限三门峡手机用户)可以获得价值30元的灭火毯或灭火器1个
4.颁奖标准:每天收集前100名获奖网友,并在活动结束后通过三门峡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领奖方式:由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邮寄或网友可电话联系上门领取
6.联系电话:0398-3119082
7.领奖时间:2月28日至3月30日正常工作日(注:灭火器需上门领取)
8.领奖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与商贸路交叉口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