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一大早,栾川籍农民工刘某来到灵宝市司法局川口司法所,给该所所长员淑丽送来一幅写有“讨薪举证遇难题 人民调解取铁证”的锦旗以表谢意。
2022年9月,刘某在灵宝市一公司打工,直到离开公司时,公司还欠刘某22119.53元工资未付。眼看春节将至,公司仍迟迟不支付工资。无奈之下,刘某于1月11日来到灵宝市司法局川口司法所求助。员淑丽接到求助后,仔细梳理了刘某提供的证据,发现没有直接证明该公司欠款的证据,即使提起诉讼胜算不大。
经过认真思考,员淑丽想到一个办法,她直接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打电话,并打开通话录音功能,亮明司法所工作人员身份,先核实该公司欠刘某工资具体数额的基本事实,后询问李某何时支付工资欠款的意见。通话中,李某认可欠款数额,表示月底付清欠款。但当员淑丽建议李某来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或者网上签署调解协议时,李某又以自己不是法人代表等理由推诿。员淑丽遂将通话录音整理成书面文字,加盖公章形成证据事实,连同录音音频一同交给刘某,并为刘某代书了讨薪的民事起诉状,指导刘某到法院立案起诉。
刘某提起诉讼后,灵宝市法院依据通话录音书面文字整理材料、录音音频等证据,很快展开调解工作,李某眼看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于1月22日委托公司会计与刘某达成分期支付22119.53元工资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以调解书形式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一场农民工维权讨薪难题得到顺利化解。(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