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 敲响拒腐防变警钟
日期:01-03
本报讯 “我辜负了党和人民,一步步走向深渊,希望大家引以为戒……”2023年12月28日,伴随着法槌声响,被告人苑某当庭沉痛忏悔。这是灵宝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国企高管职务犯罪案,灵宝市纪委监委、灵宝市法院、灵宝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灵宝市属国有企业部分干部职工以及被告人家属16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苑某在担任灵宝某控股有限公司、某矿业股份公司分公司、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被管理对象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9.2076万元。其间,经他人联系,被告人苑某购买三门峡某小区总价92.93万元的房产一套,苑某以其岳父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使用上述受贿资金中的40万元支付部分房款。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苑某在担任某分公司经理期间,在某坑口基建项目施工监管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建议以受贿罪、洗钱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逐一还原了被告人苑某违法犯罪事实,清晰再现了苑某在贪欲支配下,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堕落全过程。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此次公开庭审充分发挥了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为旁听人员敲响拒腐防变警钟,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张琪 张芸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