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幸福“加码”,向阳而生。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以提标扩面为基础,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697名,完成年度任务的151%;其中,7至14岁残疾儿童484人,占救助总人数的28.5%。
为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我市将受助儿童自付部分费用补贴从平均1.6万元每人每年,提高至平均1.85万元每人每年;对享受低保、脱贫政策家庭的残疾儿童,将补贴标准提高至平均2.08万元每人每年。在提高救助标准的同时,我市进一步推进康复机构执行按月垫付制度,保障受助残疾儿童家庭能够按月享有康复救助补贴,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我市建立健全筛查和救助长效机制,完善儿童康复救助机构等级考评制度,完善儿童心理支持性服务流程,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创新开展“送康复上门”服务,扩大残疾儿童受益面,由专业康复师上门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保障居家康复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开展儿童康复集中托养服务,在渑池县设立集中托养服务试点,采取康复机构和特教学校紧密融合的方式,满足特殊儿童接受教育和康复的双需求,推动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