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彭某某家长,因你们疏于对彭某某的管教,导致他走上违法道路,这是给你们的‘督促监护令’,请履行好以下8条监护职责,好好管教孩子,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增进家庭关系,帮助他重新回归社会。”12月11日,灵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向两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据悉,这两名未成年人系一起寻衅滋事案当事人,因家长管教不严,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未成年人因小纠纷引起打架,触犯法律底线。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必须尽到监护责任,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和交友情况,帮助孩子重新回归校园或社会,不再违法犯罪。今年以来,灵宝市检察院已向8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工作文书。 (王聪聪 杜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