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预测,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到2050年将达到4.77亿,占总人口比例约为34.9%。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养老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前不久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五篇大文章”,其中就包括养老金融。
“以房养老”对于有房产而养老金不足,或者无子女、空巢老人提供了一种养老选择。据分析,从推行情况看,“以房养老”对特定老年群体晚年的生活质量起到了显著的改善作用。但由于该项业务稍显复杂,市场参与主体过少,供给侧严重不足,加上房地产市场面临新形势,因此“以房养老”面临着较为明显的现实难题。
“以房养老”的推行还有一些负面因素,人们对新概念所附带的风险认知不足,有人设下骗局以此牟利。据报道,受骗者为数不少,其中还有退休干部和大学教授,他们有的平白失去房产,有的背上银行的债务及利息。
一个新生市场需要悉心培育,“以房养老”作为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其市场属性就决定了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在运行中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使“以房养老”模式良性运转。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和传统养老观念的逐步转变,“以房养老”的市场空间会进一步加大,但只有认真培育这个新生事物,真正保障好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发挥“以房养老”的作用,助力解决养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