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我区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符合结案条件,现予以公告。
一、河南省金钥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浩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9年6月21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10月26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产317万元,并清退集资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二、三门峡百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1月13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12月15日法院审结,司法机关追缴涉案资金10万元,相关涉案资产将继续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三、河南锦河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9月1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6月29日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将继续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四、三门峡市晶典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9月11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5月5日法院审结,已向群众兑付543万元。相关涉案资产将继续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五、三门峡辉瑞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9月23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5月18日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将继续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六、三门峡杰瑞机械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4月22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立案侦查,2015年12月30日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将继续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七、三门峡莘野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5月19日原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6月27日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将继续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湖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