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0日,三门峡市林长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在灵宝市设立首批市级“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生态修复基地和宣传教育基地,标志着灵宝市生态保护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灵宝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打通林业管理堵点,充分发挥“林长”作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管好责任区域,“林长+检察长”“林长+公安局长”协同发力,建立“林长”工作协调制度、考核制度、会议制度等,保障“林长制”工作运行顺畅。33个成员单位,13个乡镇302个村,436名“林长”分工尽责,形成党政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设立“林长”公示牌183块,提高了群众参与度,提升了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聘任护林员195名,做好94.24万亩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体系,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1818份,坚持联防机制。根据地域、交通等特点,将15个乡镇(管委会)分成东、西、南、中四个网格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村组干部包片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四级网格化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下一步,灵宝市将持续完善“六个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林长+司法”体系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协调,积极开展生态资源保护等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两类基地在林草湿等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持续强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开创新局面。 (刘玉明 邓小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