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媛)“这个月,我的房贷利率低了不少呢,从之前5.6%降到4.2%,从每月还款3500多元降到3000元,少了500多元呢!”市民张女士2019年3月在市区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一套新房,5年来每月按时还贷,自9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的政策后,她正好符合条件,无须申请便享受了红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绝大多数购房贷款人均享受到此次实惠。大家表示,每月房贷利息降低,将大大增强投资和消费信心。
今年9月,人行三门峡市分行收到相关事项通知后,第一时间要求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操作细则,并及时对外发布信息,通知存量房贷借款人利率调整事宜。我市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主动批量调整为主、个人申请调整为辅”策略,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我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且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均于政策执行首日主动批量调整。
有哪些借款人享受了此次政策红利?人行三门峡市分行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政策主要针对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我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但当前符合我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执行固定利率或参照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以及其他特殊场景,需要由市民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调整。
“目前,利率调整工作仍在进行中,若市民提出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及时处理。”人行三门峡市分行工作人员表示。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共4.45万笔,涉及存量房贷余额113.93亿元,预计全市已调整借款人每年将节省1.18亿元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