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州区纪委监委派驻陕州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根据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红事白事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持续加大对派驻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红事白事的监督力度。
做好“事前提醒”。监督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红事白事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操办中遵守执行规定,坚持简约节约,弘扬文明新风。
规范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红事白事必须执行“双报告”制度,规范如实填写操办事宜报告表,严格落实事前报备和事后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红事白事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好事前、事后的廉政谈话提醒等工作。对落实领导干部操办红事白事报备情况和承诺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跟踪,对操办红事白事迟报、漏报、不报等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分批操办、异地操办等违规操办行为及隐性“四风”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做好警示提醒,把专项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督长期坚持。 (曹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