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查获一起涉嫌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件
日期:09-07
本报讯 日前,灵宝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在该市朱阳镇查获一起涉嫌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件。
8月29日,灵宝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在朱阳镇调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过程中,途经朱阳镇柿树岭乡间公路时,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在向对方亮明身份并检查车辆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辆后备箱笼中疑似有国家保护动物,遂将人、动物、车一起带至灵宝市林业局作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鉴定,确认笼中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画眉鸟6只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6只,此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将嫌疑人、野生动物及违法车辆移交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到朱阳镇柿树岭村使用粘网猎捕画眉鸟等野生动物,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灵宝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画眉鸟是我国特产鸟类,2021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棕头鸦雀是“三有”保护动物,不可随意捕捉、饲养、贩卖。林业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提升法律意识,切莫将野生动物当成普通宠物购买、饲养,也不能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同时,若发现违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及时向林业部门反映或报警,共同筑牢保护野生动物防线。 (张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