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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奔波千里执行 维护合法权益

日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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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日前,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往返1000多公里,促使身在信阳的被执行人现场履行25万元,两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

    2019年,江苏省淮安市某公司负责人顾某,因承接道路施工项目,租用张某某的吊车、王某某的胶轮车用于工程建设,并分别约定于2020年5月10日、2020年9月8日前付清租用费。到期后,顾某一直未按约定支付以上两笔费用,遂引发两起诉讼。经灵宝市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顾某偿还原告张某某租赁费25万元及利息,偿还原告王某某租赁费17.34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顾某仍未按时履行,二原告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淮安市某公司向灵宝市法院出具公函,书面承诺愿代被执行人顾某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法人刘某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刘某某联系,催促对方尽快履行承诺,可对方一直敷衍搪塞,未有实质行动。

    2023年8月,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某现位于信阳市,便驱车前往。执行干警到达后,多方打听寻找,最终找到刘某某。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向刘某某释法明理,经过7个小时拉锯战,刘某某终于意识到事态严重性,当场分别支付了张某某17万元、王某某8万元,并承诺剩余欠款会在期限内全部结清。

    受距离、政策等因素影响,异地执行往往面临更多挑战,灵宝市法院执行局不断克服困难,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穷尽执行措施,全力解决异地执行问题,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张少泽 胡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