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点亮信访路 化解矛盾暖民心
日期:08-11
本报讯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当下化解社会矛盾、匡正社会风气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渑池县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问题渠道,推行信访事项阳光听证制度,将“以和为贵”的理念融入实践,转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大力量。
凡是依法按政策作出处理意见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然不同意的,无论是涉法涉诉,还是三级终结案件,皆被纳入“阳光”听证。 2022年11月,在渑池县仰韶镇礼庄寨村委会活动室,一场别开生面的信访事项“阳光”听证会举行,经过双方质证、举证,职能部门释法、答疑,69岁的史明群与邻居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在众人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史明群的例子仅是该县“阳光”听证化解群众矛盾的一个缩影。
“阳光”听证,就是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化解邻里纠纷提供的一个平台。听证会上,以政策法律为准绳,通过信访群众申诉,法律顾问释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明理,逐步打开当事人心结,最终达到矛盾“和解”、社会和谐的目的。李某某是渑池县某小区居民,多年来一直以所住小区安装变压器距离其房屋较近,对自身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由多次上访。2022年4月,该县举行首次信访事项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住建、电业、环保等方面的30余名专家作为听证员,媒体记者参与听证,6名县领导列席旁听。听证会上,责任单位和信访当事人“当面锣、对面鼓”地举证质证,听证员入情入理地评判,理清事实,辨明道理,李某某心服口服,最后在结论书上签下了“满意”。
不仅县级召开听证会,乡、村两级也建立了“阳光”听证制度,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解决群众问题的强大合力。该县在听证室布局、制度板面、听证程序、档案资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县、乡、村三级分别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听证员信息库,听证会前,从信息库中抽取几名听证员到现场进行听证。村级听证除信息库听证员外,信访人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以及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者均可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不偏不向、公平公正,这种方式容易让信访人接受,有利于推进问题解决。”该县人大代表张福学参加完听证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该县自推行“阳光”听证以来,已召开“阳光”听证会29期,其中,19期听证会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10期听证会结束后,案件得到有效推进。
(吴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