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菜市场或超市,生鲜灯十分常见,灯光一照射,食物立马色泽饱满,看起来十分新鲜,然而等消费者买回家后,却发现大失所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商家利用生鲜灯为有瑕疵的生鲜产品遮丑,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但在各大线上购物平台,许多商家依然持续推出适用于肉类、熟食、海鲜等不同种类食物的生鲜灯。
正常的照明,会使顾客快速辨别食品的质量,但是如果“美颜”过度,在交易中给消费者提供不全面、不真实的信息,诱使消费者与其交易,这是一种不公平、不诚信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做生意讲究货真价实,买生鲜食品拼的是新鲜而不是光鲜,强装扮靓、以次充好,无异于“自毁长城”。如今《办法》出台,对生鲜灯画出监管“红线”,不仅回应消费者的关切,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各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让肉类蔬果等食品以真颜示人,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