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湖滨区持续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区、乡(街道)、村、生产经营性主体四级监管网络,成立5个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站,配备60余名监管员、协管员,各村配备1名协管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以乡为监管网格单元,压实各乡、涉农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实现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机结合,做到农产品生产基地有人干、村里有人看、乡街有人管,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构建起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无缝隙监管体系。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对农兽药经营单位、种植养殖主体实行年度更新监管名录制度,定期实行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与种植养殖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安全用药主体责任,净化农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源头安全。
完善农产品源头基地检测机制。制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建成区级定期委托第三方抽检和市检测中心送检、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日常检测、生产基地快速自检的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公开监督抽检信息,确保安全风险提前知晓、提前防范。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农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等六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及违禁、高毒、高残留农兽药行为,严查农产品生产基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曲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