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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三门峡日报

聊天记录能代替借条吗?

日期: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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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科技发展,智能手机与当代人的生活已经牢牢绑定,民间借贷纠纷也经常与手机聊天记录挂钩。那么聊天记录能代替借条吗?仅凭聊天记录就可以确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典型案例

    A与第三人B系朋友关系,B与原告C系亲戚关系。2021年9月份,因A需要资金向B提出借款,因B无力出借,由其介绍C出借款项给A。C同意后,通过其银行账户向A的银行账户转入25万元;A收到款项后通过微信回复B“收到转款,一个月准时还。谢谢”。此后,因未按期偿还借款,B及C多次向A催要,A回复称与C不认识,没有向C借款,主张其收到的25万元系其代收的B与C投资款项。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回复“收到转款,一个月准时还。谢谢”,该回复能够证实借款当日明知该笔款项系借款,且承诺了还款期限。关于出借主体,该笔款项由C以转账形式支付给A,第三人多次以微信形式告知A系C出资,结合双方递交的证据、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该笔款项系由B居中协调,由C出借给A,能够证实A与原告C之间存在25万元借款的事实,且A自认其已收到款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予以确认。法院遂判决A偿还C借款25万元。

    释法说理

    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柳认为,本案向借款给朋友不出具借条的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双方通过微信发生金钱往来,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明确对方身份,确认微信中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能核实相对人具体身份;二要明确往来款项用途,并在备注中予以明确并保存好转账记录;三要保存完整、连续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子数据原始载体。该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生借贷关系时,尽量保存有效的借款凭证,以有效降低诉讼风险。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不能仅提供银行转款凭证,仍应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进一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

    (市普法办供稿)